从性别偏见到法庭公正
在不少华人乃至南亚家庭中,传统观念仍可能影响遗产分配:父母常常倾向把主要财产留给儿子,而女儿则被视为“嫁出去的人”,只获得象征性的部分。然而,在加拿大,这样的遗嘱可能在法律上被挑战。
近期 BC 省最高法院的判例 Lam v. Law Estate, 2024 BCSC 1561 就是一个警醒。法院在该案中明确指出:即便遗嘱体现了某些传统文化价值,但若结果基于性别偏差,仍然无法满足当代加拿大法律所要求的“适当、公正与公平”。
一、 核心法律:WESA 第 60 条
根据 BC《遗嘱、遗产与继承法》(Wills,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,简称 WESA)第 60 条:
如果法院认为遗嘱没有为配偶或子女提供“适当、公正与公平”(adequate, just and equitable)的安排,法院有权变更遗嘱。
这使得 BC 成为加拿大唯一允许 成年独立子女 挑战遗嘱的省份。
二、 Lam v. Law Estate(2024 BCSC 1561)案例
案件背景
- 母亲在 2018 年立下遗嘱,将几乎全部遗产(包括温哥华 East 18th Avenue 的主要物业)留给儿子 William,仅留给女儿 Ginny 象征性的份额。
- 若将 2018 遗嘱分配与母亲生前赠与 一并计算,儿子约获得 82.6% 的家庭财富,而女儿仅获 17.4%。
- 法院确认,Ginny 在母亲年老时确实承担了更多医疗护理责任,尽管两名子女都尽心尽力。
法院观点
- 母亲在遗嘱中明显体现了“儿子优于女儿”的传统偏见。
- 法院指出:“当代的公正不容许基于性别而对某些子女给予优待。”
- 法官强调:文化价值观可以作为背景参考,但 不能凌驾于加拿大法律的公平标准。
判决结果
法院最终依照 WESA 第 60 条,变更遗嘱:
- 女儿 Ginny 获得母亲主要资产约 85%;
- 儿子 William 获得约 15%。
三、对华人家庭的启示
- 避免“重男轻女”遗嘱
明显基于性别差别的遗嘱,很可能被法院推翻。 - 文化与法律必须兼顾
在加拿大立遗嘱,不仅要尊重家庭传统,还必须符合社会公平与法律精神。 - 提前说明分配理由
如果确有必要不平均分配,应在遗嘱或单独文件中清楚解释(如子女已获得大量赠与,或存在特殊需求)。 - 注意时效与程序
子女如要挑战遗嘱,必须在遗嘱认证(probate)后 180 天内 提出申请。 - 寻求专业帮助
遗嘱应在律师或公证人指导下制定,避免形式或公平性问题引发诉讼。
四、结语
Lam v. Law Estate (2024 BCSC 1561) 案件提醒我们:在 BC,遗嘱不仅是个人意愿的体现,还必须符合社会公平与法律标准。对华人家庭而言,制定遗嘱时要兼顾文化习惯与加拿大法律的价值导向,才能真正避免日后家庭纷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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